信用部

「信用部」服務簡介

服務項目

  1. 提供存款、放款等各項業務。
  2. 辦理轉帳業務,代繳水費、電費、電話費及各項稅款。
  3. 辦理國內匯兌及代收票據。
  4. 代售統一發票。
  5. 全省通匯跨行作業。
  6. 動提款機24小時服務。
  7. 辦理預(決)算編審、事業損益及經費所入所出處理及控管。
  8. 帳務登記、單據審核及資產管理。
  9. 財務結構及事業經營之分析。

存款業務

一、支票存款:

  1. 凡個人、公司行號、學校、機關團體均得申請。
  2. 本會已開辦支票存款授權轉帳業務,得逕自存戶指定帳戶內撥轉,毋須擔憂存帳戶餘額是否不足之困擾,亦可申請語音轉帳。

二、活動儲蓄存款:

  1. 凡個人、公司行號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戶。
  2. 可至各分部辦理收、付款,在印鑑與提款密碼的雙重保障下,於本會、富源-營業單位皆能享有提存現金、轉帳之服務。
  3. 可申請代轉各項費稅,免除繳款之困擾。
  4. 可以金融卡辦理跨行轉帳,配合各營業單位之自動櫃員機,更增您的便利。

三、活期存款:

  1. 凡個人、公司行號、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戶。
  2. 享有與活期儲蓄存款同樣之便利。

四、定期儲蓄存款:

  1. 凡個人、公司行號、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戶。
  2. 期限: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,最長以一年為限。
  3. 種類:
    (A).存本取息儲蓄存款:依約定期間及金額將本金一次存入,利息按月領取或轉入存戶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,期滿提取本金。
    (B).零存整付儲蓄存款:依約定期間,繳款金額按月固定日期存入一定金額,按月複利計算,到期一併領取本息。

五、定期存款:

  1. 凡個人、公司行號、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戶。
  2. 期限: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,最長以一年為限。
  3. 種類:
    (A).存本取息儲蓄存款:依約定期間及金額將本金一次存入,利息按月領取或轉入存戶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,期滿提取本金。
    (B).零存整付儲蓄存款:依約定期間,繳款金額按月固定日期存入一定金額,按月複利計算,到期一併領取本息。

六、電話語音免費服務系統服務項目:

  1. 餘額查詢。
  2. 存款交易明細傳真。
  3. 密碼變更。
  4. 金融卡掛失。
  5. 利息查詢。
  6. 語音轉帳。
  7. 當日票據查詢。

放款業務

一、瑞穗鄉農會辦理辦理農業專案貸款內容簡介

貸款種類
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
貸款對象
  1. 申請人以符合下列各條件者為限。
  2. 下載詳細條件說明
貸款額度
100萬元~1,000萬元。
  1. 資本支出500萬元~1,000萬元。
  2. 週轉金100萬元~200萬元。
貸款利率
0%~1.29%
貸款種類
農家綜合貸款
貸款對象
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所定被保人或農會正會員。
貸款額度
最高40萬元。
貸款利率
1.79%
貸款種類
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
貸款對象
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理規定完成登記之產銷班及班員。
貸款額度
每一借款人單一貸款案件最高貸款額度為250萬元,其中週轉金最高100萬元。
貸款利率
1.79%
貸款種類
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
貸款對象
符合大佃農身份之專業農民,農業產銷班、農業合作社、農會、農業企業機構其產業規模並符合相關規定。
貸款額度
  1. 租金貸款類:以承租金額貸放。
  2. 經營貸款類:資本支出1,000萬元~5,000萬元。
貸款利率
  1. 租金貸款類:0%
  2. 經營貸款類:1.29%
貸款種類
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
貸款對象
18-65歲實際從事農業經營之農民。
貸款額度
每戶最高額度800萬元正,應於移轉登記日前或其後六十日內為之。
貸款利率
1.79%
貸款種類
農機貸款
貸款對象
  1. 實際從事農業經營之農民及農民團體。
  2. 辦理農機代耕或出租業務之農民。
貸款額度
  1. 每戶最高貸款額度2,000萬元,畜牧部分3,000萬元,以其購置或投資實際需要金額百分之九十為限。
  2. 前項購置或投資設備經農委會另定有最高貸款金額者,不得超過該限制。
貸款利率
1.29%
  • 註1:表列利率依農委會核定調整。
  • 註2:未盡事宜依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辦理。
  • 註3:本會有最後之准駁權。
※上項貸款種類,以農委會每年編列一定預算額度用完為止,故欲申貸者請速洽本會辦理。

二、本會一般放款、統一農貸擔保、無擔保放款業務並依照徵、授信作業相關規定辦理。

匯兌業務

  1. 跨行匯款:透過金資中心將匯款至連線之受款行。
  2. 電匯:電話匯款,服務網遍佈台灣區。
  3. 密碼變更。
  4. 金融卡掛失。
  5. 利息查詢。
  6. 語音轉帳。
  7. 當日票據查詢。

代理業務

  1. 代理瑞穗鄉公庫、經辦現金、票據、證券之出納、保管移轉及財產之契據等之保管事務。
  2. 代收各項費稅(地價稅、房屋稅、牌照稅及汽車燃料費…等)。
  3. 代收各項公用事業費:水費、電費、健保費、勞保費及中華電信、電信費等。